一、方法特点 分段矿房法是在划分阶段的基础上,再将阶段划分为分段,每个分段形成独立的出矿和通风系统。连续回采时分段间保留临时顶、底柱或者仅保留临时底柱(或顶柱),从而沿矿体倾斜方向上,划分为条带状的矿房与矿柱,先采矿房,并同时回采矿柱,但前者对后者保持一定的超前距离。非连续回采时,分段中每隔一定距离留临时间柱,将其划分为若干个回采单元(矿块),先采矿房,后回采与矿房相邻的间柱和顶柱,并同时处理采空区。 二、适用条件 本法的重要特点之一是依靠合理地选择分段高度和临时矿柱的结构参数,有效地控制回采时顶板的暴露面积,因而能用于开采矿石和围岩在中等稳固以上的矿体。由于各分段具有独立的出矿系统,可以根据矿体不同的倾角,采用不同的底部结构解决矿石的运搬,对矿体倾角的适用范围广,从缓倾斜至急倾斜。但该法的采准切割工程量甚大。主要用于开采中厚以上的矿体。 近些年来,在我国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和化学矿山开采缓倾斜、倾斜中厚以上矿体时,该法获得了较多的使用和发展。 三、矿块结构参数 阶段高度和分段高度。影响阶段高度的主要因素是矿体的倾角。开采缓倾斜矿体,一般取30m左右;开采倾斜、急倾斜矿体,一般取50m。 确定分段高度时必须考虑:钻机的合理钻孔深度。用中深孔落矿时,分段的高度一般取8~10m;深孔落矿时,分段高度可取20~25m。但是,钻孔深度和凿岩巷道的位置是密切相关的,所以,须将两者结合考虑;如采用爆力运搬,分段的斜长通常应控制在20~30m;围岩不够稳固的条件下,顶板允许的暴露面积是决定分段高度最重要的因素。 采用非连续回采时,矿房一般沿走向布置,其长度主要取决于采场地压大小和围岩的稳固性,一般为30~40m左右。 四、采准切割工作 分段巷道有脉内和脉外两种布置方式,两者比较,脉外布置虽然采准工程量较大,采准费用较高,但有利于回采矿柱;底柱中所占矿石量的比重小;分段巷道之间可用斜坡道连接,有利于设备的转移和材料的运送,所以在生产中广为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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